苏州市纳税人需严格区分“小规模”与“一般纳税人”的申报周期与政策红利。 当前为10月中旬,正值季度申报高峰期(涉及小规模季度及两类纳税人月度申报)。
以下是基于2026年最新政策的分类办理指南:
一、 小规模纳税人(季度申报)
申报时间: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(申报上一季度数据),截止至10月24日左右(具体以日历当月15日顺延为准)。
核心政策:2026年至2027年底,增值税征收率减按1%执行;季度销售额≤30万元免征增值税。
办理流程(江苏省电子税务局)
登录系统:登录【江苏省电子税务局】或【新电子税局APP】,进入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。
选择模式:
简易确认式申报(推荐):系统自动预填发票数据。只需核对“未开票收入”,确认无误后提交。
填表式申报:若业务复杂,需手动填写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)》。
填写主表:
免税情形:若季度销售额≤30万元,将金额填入第10栏“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”。
应税情形:若超过30万元或开具了专票,需将全部销售额填入第1栏,系统自动按1%计算税额。
提交缴款:申报成功后,通过三方协议或扫码完成缴税(如有)。
二、 一般纳税人(月度申报)
申报时间:每月15日前(遇节假日顺延)。
核心变化:2026年起,“加工修理修配劳务”已并入“服务”范畴填报;进项抵扣新增黄金普票等情形。
办理流程(四步走)
申报前准备(关键):
进项勾选:必须先在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】完成上月进项发票的“抵扣勾选”并确认统计。
抄税:登录开票软件完成“上报汇总”。
进入申报:登录电子税务局,进入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(一般纳税人适用)】。
数据填报:
系统会自动预填销项数据,需核对与开票系统是否一致。
未开票收入:必须在附列资料(一)的“未开具发票”栏次如实填写,避免漏报风险。
清卡:申报并缴款成功后,必须返回开票软件执行“远程清卡”,确认锁死日期跳转至下月。
三、 苏州本地特别提醒(别白跑)
零申报要求:即使本季度/月度无收入、未开票,也必须登录系统进行“零申报”。连续6个月零申报可能触发风控核查。
合并申报:苏州已实行“主税附加税”合并申报。在申报增值税时,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会自动生成,无需单独申报。
更正渠道:若发现申报错误,无需前往大厅,直接在电子税务局【申报更正与作废】模块处理。
线下办理:若遇系统故障或需咨询复杂政策,可前往苏州市各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(建议携带一证通/CA、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)。







